2021年7月26日,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桥林保障房五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在2018年变更为兰桥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勘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兰桥五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的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保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验收报告.docx
附图.docx
附件.zip
验收意见.pdf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