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新工厂建设项目
(二期项目)
2020年10月28日,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并邀请3位专家,根据《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新工厂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经现场勘查和资料审核,一致认为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新工厂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决定的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保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现将验收资料公示如